日期:2010年 12 月 4 日(星期六)
地點:台大公共衛生學院201講堂
主辦單位:中華財政學會、台大社科院公共經濟研究中心、台灣健康經濟學會
相關議程及報名資訊 詳見:http://www.taishe.org/new/event_content.php?id=20
我們的故事(2008~2010)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六
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DOH] 銀髮族用藥小常識
媒體報導,有一位老年人一天吃45粒藥而引發關注,您是否也曾關心過家中長輩的用藥情況呢?桌上是否擺滿了各式各樣的藥品,有醫生開的、藥房買的、朋友推薦的……。
銀髮族常見的用藥問題包括:
(一)多重用藥:易造成藥物副作用等問題。
(二)依個人觀感自行調整藥物:拒絕服藥、不規則服藥或自行停藥等都容易造成危險。
(三)中西藥合併使用:尤其是慢性疾病患者,中、西醫都看,卻未及時告訴醫師已服其他藥品,長期服用恐將危害自身健康。
(四)相信誇大不實的偏方:老人家容易誤信不實廣告而相信其療效,分不清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更不知其中是否含有西藥成分,結果不僅白花冤枉錢,嚴重時還可能要終身洗腎。
(五)記憶力差:忘記或重覆吃藥,或服用藥物的間隔時間、劑量錯誤。
為確保銀髮族的用藥安全,請家人與年長者牢記以下的用藥小常識:
(一)建立家庭醫師制度:由於老年人的慢性疾病較多,常因多重疾病掛號找多位醫師看診、多處看病、自行購藥服用等行為,使得醫療人員無法正確且完整地掌握病人的用藥狀況。建議家人適時提醒年長者,最好固定在一個地方看病,常常與醫師溝通,才能即時對症下藥,正確及定期評估用藥現況及過去用藥史。
(二)注意藥物的保存期限:看一次病拿很多藥,不是「賺到」,而是虛耗健保費用,若有「囤藥」的不良習慣,還會衍生出藥物過期,誤用危險、丟掉浪費資源等情況。
(三)告知服用藥物種類:把目前正在服用的藥(連同包裝或藥袋)、健康食品及維他命等,全部帶去請教醫師或專業藥師,了解自己服用的藥物是否會產生交互作用。
(四)按時服藥:家人應提醒長輩按時服用藥物,忘記服藥可在1-2小時內食用,但如已接近下次服藥時間就應該停止服用。
(五)不可自行停藥:一旦服用藥物之後感到不舒服或不想使用,一定要和醫師商量。
(六)配水服藥:服藥前後至少半小時內,不宜吃水果。同時避免中西藥或健康食品一起服用。
(七)依用藥說明服藥:部分藥物不可以磨粉,嚼碎,或飯前、飯後使用,全部都要注意藥物使用說明。
上了年紀的銀髮族,記憶力不如以往,最重要的就是,家人適時的關懷和提醒,並隨時注意及觀察長輩的用藥習慣與安全。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藥物食品第266期.pdf
引用來源
銀髮族常見的用藥問題包括:
(一)多重用藥:易造成藥物副作用等問題。
(二)依個人觀感自行調整藥物:拒絕服藥、不規則服藥或自行停藥等都容易造成危險。
(三)中西藥合併使用:尤其是慢性疾病患者,中、西醫都看,卻未及時告訴醫師已服其他藥品,長期服用恐將危害自身健康。
(四)相信誇大不實的偏方:老人家容易誤信不實廣告而相信其療效,分不清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更不知其中是否含有西藥成分,結果不僅白花冤枉錢,嚴重時還可能要終身洗腎。
(五)記憶力差:忘記或重覆吃藥,或服用藥物的間隔時間、劑量錯誤。
為確保銀髮族的用藥安全,請家人與年長者牢記以下的用藥小常識:
(一)建立家庭醫師制度:由於老年人的慢性疾病較多,常因多重疾病掛號找多位醫師看診、多處看病、自行購藥服用等行為,使得醫療人員無法正確且完整地掌握病人的用藥狀況。建議家人適時提醒年長者,最好固定在一個地方看病,常常與醫師溝通,才能即時對症下藥,正確及定期評估用藥現況及過去用藥史。
(二)注意藥物的保存期限:看一次病拿很多藥,不是「賺到」,而是虛耗健保費用,若有「囤藥」的不良習慣,還會衍生出藥物過期,誤用危險、丟掉浪費資源等情況。
(三)告知服用藥物種類:把目前正在服用的藥(連同包裝或藥袋)、健康食品及維他命等,全部帶去請教醫師或專業藥師,了解自己服用的藥物是否會產生交互作用。
(四)按時服藥:家人應提醒長輩按時服用藥物,忘記服藥可在1-2小時內食用,但如已接近下次服藥時間就應該停止服用。
(五)不可自行停藥:一旦服用藥物之後感到不舒服或不想使用,一定要和醫師商量。
(六)配水服藥:服藥前後至少半小時內,不宜吃水果。同時避免中西藥或健康食品一起服用。
(七)依用藥說明服藥:部分藥物不可以磨粉,嚼碎,或飯前、飯後使用,全部都要注意藥物使用說明。
上了年紀的銀髮族,記憶力不如以往,最重要的就是,家人適時的關懷和提醒,並隨時注意及觀察長輩的用藥習慣與安全。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藥物食品第266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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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H 焦點新聞] 職場近半數男性過重,近8成員工運動不足
99年度國民健康局針對全國15歲以上有專職工作的員工進行調查,發現其中近5成(48.8%)的男性員工有過重或肥胖的情況!若是不分性別,也有22.7%的職場員工過重(24≦BMI<27),11.8%的員工有肥胖(BMI≧27)的情形,且以一週運動需達150分鐘的標準來看,近8成(77.2%)員工運動不足,其中多達35.6%的員工表示完全沒有運動;此外調查員工的飲食習慣也發現,11.9%員工飲食不正常(不定時定量),且三餐外食的比例均高,其中一半以上的員工早、午餐皆為外食族,並且普遍攝取不足的蔬果,可見運動及攝取蔬果的不足可能是造成職場員工過胖的原因之一,因此運動及飲食應儘速列入職場健康促進的重要目標中,另今年的職場菸害調查中發現,雖然吸菸率逐年下降(由98年的18.2%下降至99年17.3%),但仍有近3成的男性員工有吸菸的習慣,呼籲職場仍應持續推動菸害防制。
另本次調查中也發現,職場員工最常見的身體狀況為肌肉骨骼酸痛、疲勞及心理壓力問題,分別佔29.1%、27.5%及22.3%,而且仍有51.6%的員工表示職場過去一年內不曾舉辦健康促進相關活動,其中以農、林、漁、牧業為最(94.0%)、其次分別是營造業(71.4%)和住宿餐飲業(70.7%),而且健康促進活動大多以員工旅遊為主,職場最常設置的健康促進設施以休息室最多(26.9%)、其次分別是員工餐廳(24.2%)、健康管理中心/醫務室(15.8%),可見國內職場健康活動及支持性環境仍待加強。(相關統計圖表如附件1)
職場應如何協助員工促進健康,以中華映管公司為例,是以新陳代謝症候群為主題,積極協助員工進行飲食及運動控制,提供低卡餐點及藉由標示餐廳食品熱量讓員工自行選用,並且成立職場減重班、互相激勵,設置體脂檢測儀,藉由支持性環境,增加員工健康認知及習慣,在駐廠醫師的協助下,每年一次為期3個月的減重活動中,5年內已累積約有300人次的過重及肥胖的員工參與,共減重約1100公斤,其中最高甚至減了20公斤,成功減重的員工不僅增加自信,也表示精神、體力都較以往進步許多,可見職場協助員工進行健康促進,除了提昇員工向心力,間接也提高公司生產力。
自96年起國民健康局推動健康職場自主認證,以營造有益健康的工作環境。若是以推動職場體重控制為例,第一步先取得主管支持,列為公司政策,進而成立推動小組,並進行員工健康資料收集、生活型態調查及需求評估等,依照評估結果,成立輕食甩油減重班、辦理健康體能活動、與提供健康營養餐的餐飲業者進行合作及落實上班族健康操,以營造支持性環境,亦可進行公司減重明星或運動競賽等活動,加強組織的行動力。(職場體重控制小撇步如附件二)
員工是公司重要的資產,別忘了,增進員工的健康是讓職場充滿電力的最佳捷徑!若您需進一步協助,可洽詢各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北區:02-23774621、中區:04-7286929及南區:07-3135660)。
附件:職場半數男性過重.doc
另本次調查中也發現,職場員工最常見的身體狀況為肌肉骨骼酸痛、疲勞及心理壓力問題,分別佔29.1%、27.5%及22.3%,而且仍有51.6%的員工表示職場過去一年內不曾舉辦健康促進相關活動,其中以農、林、漁、牧業為最(94.0%)、其次分別是營造業(71.4%)和住宿餐飲業(70.7%),而且健康促進活動大多以員工旅遊為主,職場最常設置的健康促進設施以休息室最多(26.9%)、其次分別是員工餐廳(24.2%)、健康管理中心/醫務室(15.8%),可見國內職場健康活動及支持性環境仍待加強。(相關統計圖表如附件1)
職場應如何協助員工促進健康,以中華映管公司為例,是以新陳代謝症候群為主題,積極協助員工進行飲食及運動控制,提供低卡餐點及藉由標示餐廳食品熱量讓員工自行選用,並且成立職場減重班、互相激勵,設置體脂檢測儀,藉由支持性環境,增加員工健康認知及習慣,在駐廠醫師的協助下,每年一次為期3個月的減重活動中,5年內已累積約有300人次的過重及肥胖的員工參與,共減重約1100公斤,其中最高甚至減了20公斤,成功減重的員工不僅增加自信,也表示精神、體力都較以往進步許多,可見職場協助員工進行健康促進,除了提昇員工向心力,間接也提高公司生產力。
自96年起國民健康局推動健康職場自主認證,以營造有益健康的工作環境。若是以推動職場體重控制為例,第一步先取得主管支持,列為公司政策,進而成立推動小組,並進行員工健康資料收集、生活型態調查及需求評估等,依照評估結果,成立輕食甩油減重班、辦理健康體能活動、與提供健康營養餐的餐飲業者進行合作及落實上班族健康操,以營造支持性環境,亦可進行公司減重明星或運動競賽等活動,加強組織的行動力。(職場體重控制小撇步如附件二)
員工是公司重要的資產,別忘了,增進員工的健康是讓職場充滿電力的最佳捷徑!若您需進一步協助,可洽詢各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北區:02-23774621、中區:04-7286929及南區:07-3135660)。
附件:職場半數男性過重.doc
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DOH 焦點新聞]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
有關近日各報多所報導有關本署長期照護制度發展的規劃,為能讓國人更瞭解此一大家關心的議題,衛生署進一步說明如下:
為迎向高齡化社會及長期照護需求的增加,行政院衛生署已草擬「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以整合提供長期照護服務資源的發展,健全長期照護制度的建置,該法研議係以長照體系的發展及服務提供機構與人員的規範為主要內容,讓服務提供者在經營管理服務單位時,能有一致的規範可供依循,以確保服務品質及促進長期照護需要者服務使用的可近性,是以服務法與長期照護體制之建置息息相關,本法草案已於上週送行政院審議。
除了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之外,衛生署也開始規劃長期照護的另一重要法案-「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惟保險的實施,需俟長期照護服務法施行,使長照服務供應網絡普及,失能民眾的可及性提升後,方能據以推估保險費用的規模及內容。
此外,在長期照護制度與保險法制化之前,為了能減輕失能者的負擔,政府於97年起實施「長期照護十年計畫」,對年齡超過65歲以上老年人(原住 民55歲,身障者50歲以上),依其失能的狀況條件,提供不同額度社區或居家照護服務的補助。該項補助均需先經由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個案狀況,符合失能條件並依其經濟狀況,提供定量的社區或居家式照顧服務的補助;對嚴重失能者而需24 小時住宿機構照護的個案,且為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個案,方可獲得最高1萬8600元的補貼。
為迎向高齡化社會及長期照護需求的增加,行政院衛生署已草擬「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以整合提供長期照護服務資源的發展,健全長期照護制度的建置,該法研議係以長照體系的發展及服務提供機構與人員的規範為主要內容,讓服務提供者在經營管理服務單位時,能有一致的規範可供依循,以確保服務品質及促進長期照護需要者服務使用的可近性,是以服務法與長期照護體制之建置息息相關,本法草案已於上週送行政院審議。
除了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之外,衛生署也開始規劃長期照護的另一重要法案-「長期照護保險法(草案)」。惟保險的實施,需俟長期照護服務法施行,使長照服務供應網絡普及,失能民眾的可及性提升後,方能據以推估保險費用的規模及內容。
此外,在長期照護制度與保險法制化之前,為了能減輕失能者的負擔,政府於97年起實施「長期照護十年計畫」,對年齡超過65歲以上老年人(原住 民55歲,身障者50歲以上),依其失能的狀況條件,提供不同額度社區或居家照護服務的補助。該項補助均需先經由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個案狀況,符合失能條件並依其經濟狀況,提供定量的社區或居家式照顧服務的補助;對嚴重失能者而需24 小時住宿機構照護的個案,且為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個案,方可獲得最高1萬8600元的補貼。
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國健局] 持續運動,遠離病痛:老年健康不是夢
老年人運動比率10年間成長10%
依據1996-2007年「台灣地區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四次調查資料發現,65歲以上有運動習慣之比例分別為56.0%、60.9%、64.0%、65.7%,10年間成長了10%;而性別分析發現,男性有運動習慣的比例顯著高於女性;不過隨著年代的增加,男女運動習慣差異從1996年的12%縮小至2007年的5%。若以年齡來看,70-74歲的長者有運動習慣的比例最高(圖一、二)。
有運動習慣的老人健康狀況顯著優於沒有運動習慣者
運動對老人的實質好處為何?相較於沒有運動習慣者,有運動習慣之長者,雖然在門診之使用率較高,但其在住院率(15.9%)、急診使用率(20.4%)及可避免住院發生率(10.9%)上,均顯著低於沒有運動習慣者(21.1%、25.3%、17.3%)(表一)。另外,有運動習慣者,有ADL(日常生活活動)失能、憂鬱傾向、自評健康不好/很不好等相關健康問題的比率均較低,且死亡率亦較低;顯示有運動習慣之長者,健康狀況顯著較好,且有利於急性及嚴重醫療利用率之下降。
規律運動可以降低慢性疾病的罹患率,改善身體組成及維持良好的基礎代謝率,並增加免疫系統的功能;對老年人而言,規律運動更是減低及改善跟老化相關的功能性退化的有效方法。重陽節前夕,國民健康局提出「健康要動動」之呼籲,鼓勵長輩們運用在地社區環境與資源(如:公園、社區健康步道,社區活動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從事各項體能活動,如健走、健康操、太極拳、氣功、元極舞、槌球等,都是可以讓身體健康又心情愉快之運動。同時,健康局亦提醒長輩在運動時注意運動前的一些安全防護,選擇適合的運動強度,並隨時監測自己運動時身體所發出的一些訊息(如附錄),便能享受安全而又愉快的運動樂趣。
附錄:國民健康局提醒長輩運動時之注意事項
1.運動前要有暖身運動,慢慢開始,逐漸增加強度;運動後也要有數分鐘的緩和運動。
2.選擇合適的運動鞋,鞋子以富彈性具止滑效果為佳;選擇平整陰涼的運動場地。
3.吃飯前後一小時內不宜運動。
4.運動中有任何不舒適現象,例如頭暈、胸痛、心悸、盜汗等情形時,應立即停止運動。
5.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腰肩頸酸痛、手腳關節急性扭傷等個別健康問題者,應請專業醫師診察,接受醫師的評估,再選擇適合的運動種類與強度。
備註:
台灣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自1989年起每隔3-4年辦理1次,採固定樣本世代長期追蹤訪問;迄2008年計辦理6次調查。本次運用1996-2007年共4次調查之資料。各次調查分析65歲以上人數為:1996年3037人,1999年2978人,2003年2751人,2007年2700人。
附件檔案: 新聞稿-附件.doc
引用來源
依據1996-2007年「台灣地區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四次調查資料發現,65歲以上有運動習慣之比例分別為56.0%、60.9%、64.0%、65.7%,10年間成長了10%;而性別分析發現,男性有運動習慣的比例顯著高於女性;不過隨著年代的增加,男女運動習慣差異從1996年的12%縮小至2007年的5%。若以年齡來看,70-74歲的長者有運動習慣的比例最高(圖一、二)。
有運動習慣的老人健康狀況顯著優於沒有運動習慣者
運動對老人的實質好處為何?相較於沒有運動習慣者,有運動習慣之長者,雖然在門診之使用率較高,但其在住院率(15.9%)、急診使用率(20.4%)及可避免住院發生率(10.9%)上,均顯著低於沒有運動習慣者(21.1%、25.3%、17.3%)(表一)。另外,有運動習慣者,有ADL(日常生活活動)失能、憂鬱傾向、自評健康不好/很不好等相關健康問題的比率均較低,且死亡率亦較低;顯示有運動習慣之長者,健康狀況顯著較好,且有利於急性及嚴重醫療利用率之下降。
規律運動可以降低慢性疾病的罹患率,改善身體組成及維持良好的基礎代謝率,並增加免疫系統的功能;對老年人而言,規律運動更是減低及改善跟老化相關的功能性退化的有效方法。重陽節前夕,國民健康局提出「健康要動動」之呼籲,鼓勵長輩們運用在地社區環境與資源(如:公園、社區健康步道,社區活動中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等),從事各項體能活動,如健走、健康操、太極拳、氣功、元極舞、槌球等,都是可以讓身體健康又心情愉快之運動。同時,健康局亦提醒長輩在運動時注意運動前的一些安全防護,選擇適合的運動強度,並隨時監測自己運動時身體所發出的一些訊息(如附錄),便能享受安全而又愉快的運動樂趣。
附錄:國民健康局提醒長輩運動時之注意事項
1.運動前要有暖身運動,慢慢開始,逐漸增加強度;運動後也要有數分鐘的緩和運動。
2.選擇合適的運動鞋,鞋子以富彈性具止滑效果為佳;選擇平整陰涼的運動場地。
3.吃飯前後一小時內不宜運動。
4.運動中有任何不舒適現象,例如頭暈、胸痛、心悸、盜汗等情形時,應立即停止運動。
5.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腰肩頸酸痛、手腳關節急性扭傷等個別健康問題者,應請專業醫師診察,接受醫師的評估,再選擇適合的運動種類與強度。
備註:
台灣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自1989年起每隔3-4年辦理1次,採固定樣本世代長期追蹤訪問;迄2008年計辦理6次調查。本次運用1996-2007年共4次調查之資料。各次調查分析65歲以上人數為:1996年3037人,1999年2978人,2003年2751人,2007年2700人。
附件檔案: 新聞稿-附件.doc
引用來源
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
[衛生署] 健保居家照護呼吸器支付制度之說明
居家照護階段使用呼吸器之儀器租賃及維修費用,原未列入居家照護給付範圍,惟配合長期呼吸照護病床之呼吸器依賴患者有返家之機會,才將第四階段呼吸居家照護納入試辦計畫,針對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之患者,支付返家病患呼吸器使用之設備、治療處置及人員訪視費。
經分析98年度健保支付居家呼吸器照護之人數計有2,099人,一年花費4.5億元,平均每人一年支付21萬4仟多元。
健保係以疾病之治療為主,預防性或支持性之治療恐非現行健保財務所能承擔,因此健保以疾病住院治療程序中插管或氣切且符合呼吸器依賴21天以上之個案為收案條件,另本局考量部分個案情況特殊,不宜插管或氣切,但仍需呼吸治療來維持生命,乃於98年9月開放肌肉萎縮症(ALS,俗稱漸凍人)患者可在經評估確需使用非侵襲性呼吸器者直接進入計畫的居家照護階段,主要是依專業意見此類個案病程進展係不可逆,且疾病病程不長,如能及早提供居家使用呼吸器,可降低病患往返進出醫院所致後端醫療費用支出,故予放寬收案條件。
本局針對殘障聯盟及黃淑英委員所提黃小妹及劉先生2位個案及類似患者之情形極為重視,業請相關醫學會提供生理指標及疾病種類之具體建議,以為修訂支付標準之參考。
另為避免院所為讓病患符合原呼吸器試辦計畫而要求氣切或插管,後續將要求所有參與計畫院所,在病患確有需要執行氣切或插管之處置時,提供相關說明文件,敘明氣切或插管處置之影響及後續照護等問題,並取得本人或家屬填具之同意書,以避免不適當的處置,本局將會以院所申報的資料作檔案分析,以保障病人應有的權益與品質。
引用來源
經分析98年度健保支付居家呼吸器照護之人數計有2,099人,一年花費4.5億元,平均每人一年支付21萬4仟多元。
健保係以疾病之治療為主,預防性或支持性之治療恐非現行健保財務所能承擔,因此健保以疾病住院治療程序中插管或氣切且符合呼吸器依賴21天以上之個案為收案條件,另本局考量部分個案情況特殊,不宜插管或氣切,但仍需呼吸治療來維持生命,乃於98年9月開放肌肉萎縮症(ALS,俗稱漸凍人)患者可在經評估確需使用非侵襲性呼吸器者直接進入計畫的居家照護階段,主要是依專業意見此類個案病程進展係不可逆,且疾病病程不長,如能及早提供居家使用呼吸器,可降低病患往返進出醫院所致後端醫療費用支出,故予放寬收案條件。
本局針對殘障聯盟及黃淑英委員所提黃小妹及劉先生2位個案及類似患者之情形極為重視,業請相關醫學會提供生理指標及疾病種類之具體建議,以為修訂支付標準之參考。
另為避免院所為讓病患符合原呼吸器試辦計畫而要求氣切或插管,後續將要求所有參與計畫院所,在病患確有需要執行氣切或插管之處置時,提供相關說明文件,敘明氣切或插管處置之影響及後續照護等問題,並取得本人或家屬填具之同意書,以避免不適當的處置,本局將會以院所申報的資料作檔案分析,以保障病人應有的權益與品質。
引用來源
[衛生署] 微波食品時,應避免過熱,可掀蓋再微波!
微波食品常見以塑膠器皿盛裝,其
盛裝容器多為聚丙烯材質 (簡稱 PP,耐熱溫度約100~140℃,回收辨識碼 5 號),
上蓋多為聚苯乙烯材質 (簡稱 PS,耐熱溫度約 70~90℃,回收辨識碼 6號)。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業者,微波該類產品時,應將上蓋打開,避免高溫造成塑膠材質變形。
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業者及民眾,應注意塑膠材質及特性,正確使用塑膠容器(具),如附件。
下載:常見塑膠材質特性產品及耐熱溫度表(0916).doc
盛裝容器多為聚丙烯材質 (簡稱 PP,耐熱溫度約100~140℃,回收辨識碼 5 號),
上蓋多為聚苯乙烯材質 (簡稱 PS,耐熱溫度約 70~90℃,回收辨識碼 6號)。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業者,微波該類產品時,應將上蓋打開,避免高溫造成塑膠材質變形。
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業者及民眾,應注意塑膠材質及特性,正確使用塑膠容器(具),如附件。
下載:常見塑膠材質特性產品及耐熱溫度表(0916).doc
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研討會] 醫療院所長期照護發展趨勢研討會
- 活動地點: 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11樓國際會議廳
- 活動類別: 健保與衛生政策
- 是否提供餐點: 是
- 停車優惠: 否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
活動簡介:
伴隨著台灣社會人口高齡化的趨勢,長期照護服務需求日漸提升,且我國長期照護保險擬於明年開辦。有鑑於此,本會特辦理「醫療院所長期照護發展趨勢研討會」,課程將邀請臺北醫學大學 許明暉資訊長及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 林慈恩主任 為與會者做遠距醫療照護及護理之家照護服務之經驗分享,另亦邀請業界之專家學者針對未來政策發展趨勢及護理之家照護服務做發展趨勢分析及經驗分享,在課程最後並安排醫院標竿學習實地參訪。
此次課程其透過專家學者之分析、經驗分享及醫院標竿學習之實地參訪,使與會者了解長期照護未來之發展趨勢,並提供予與會者帶來長照服務新的思維及想法,以作為日後發展之參考方向。
詳細資訊:點此下載(PDF)
報名網站: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Google MAP ( 長榮大學->聖馬爾定醫院 )
檢視較大的地圖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學術] 2010研究資源系列活動
<<衛生資料資源>>
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開發與應用研討會
時間:2010年9月3日(星期五)
地點: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大樓R1-1222演講廳
相關議程:http://w3.nhri.org.tw/rr2010/Hygiene_m.html
線上報名:http://tpmd2.nhri.org.tw/registry/online_sign.php
會議聯絡人:孫小姐 (037) 246166 ext.33603, Email: nhird@nhri.org.tw
2010年7月26日 星期一
二代健保八大迷思
目前的全民健保,每人每年平均費用約2萬元,其中62%由政府及雇主負擔,每名民眾平均每年負擔7600元,因此而能獲得廣泛的醫療照護,相較世界各國,算是最難能可貴。
為了追求更為公平、更有效率、及更重品質的健保制度,依據眾多學者專家的研議,提出健保法修法草案,即所謂二代健保立法。改革的重點包括擴大各界參與,共同承擔健保權責;建立收支連動、公平負擔之財務體制;推動以品質為導向、論質計酬之支付制度;強化品質與財務的資訊公開透明等,這些修法重點是為解決現制問題的改革方案,也是學者專家與社會各界經歷數年討論所達成的共同主張,實有儘早實施之必要性。
二代健保修法草案經過立法院多次的公聽會討論及密集的審議,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注意與重視,並藉由媒體的報導、學術研討會的召開,許多修法議題也得到廣泛的討論,我們一直仔細地聆聽各界的意見,採納了其中許多具建設性的建議,但社會大眾對於二代健保仍有一些誤解,希望透過進一步的說明,讓民眾得到正確的訊息,瞭解二代健保的真實全貌,進而全力支持二代健保的實施。
迷思一:二代健保主要使受薪階級負擔更重?
現行健保制度是以經常性薪資為計收健保費。但近年來,經常性薪資占申報的綜合所得大約只有6成,有些人除了薪資所得,還有薪水以外的其他所得(例如:租金、利息、股票股利、分紅…等),這些薪資以外的所得並未納入現行健保的計費基礎,所以在現制下,受薪階級承擔了大部分的健保財務責任。
二代健保將健保之計費基礎,由目前個人經常性薪資所得(3.37兆),擴大為家戶之總所得,包括非經常性薪資(0.69兆)、利息、股利、租賃所得、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等(1.5兆),全部納入費基,依家戶所得之高低負擔保費;相較現制,計費基礎不再僅以經常性薪資所得為限,費基擴大的部分,非經常性薪資少,資產利得多,費率可以大幅下降,對單純受薪階級,反而是比較公平的。
迷思二:二代健保使中產階級負擔更重?
二代健保並非全然不利中產階級,因為影響保費之主要關鍵在於「眷口數」之多寡,即使是相對高薪之中產階級,在多眷口之狀況下,保費負擔不會增加,反而有下降的可能。
以月薪182,000元之受雇者為例,若無薪資以外所得者,現制下每口每年負擔保險費為33,876元(182,000×5.17%×30%×12月),若加一口就共要67,752元,加二個眷屬就超過10萬元, 4口之家年保費高達13餘萬元(182,000×5.17%×30%×4口×12月)。又如中小企業雇主及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者,現制下必須以投保金額上限(182,000元)加保,而且自行負擔比率為100%,4口之家年保費高達45餘萬元(182,000×5.17%×100%×4口×12月)。
未來二代健保,年所得約為218萬元之家庭,每年每戶需負擔之保險費約為58,968元(182,000×12月×2.7%),除單身無扶養親屬外,否則整戶之保費不會比現制增加,還會隨眷口數增加而使平均每人的保費相對減少。
二代健保因訂有計費上限(若假設以750萬為上限),按照目前的財務試算,不論收入多高,全戶最高年保費僅約20萬(750萬×2.7%),平均每月不到2萬元。
迷思三:單身者負擔一定更重?
目前全民健保是論口計費,因此眷口數愈多的家庭,保費負擔愈是沉重,以致常有家庭收入與負擔不對等之不公平現象。二代健保規劃改以家戶總所得作為保費計算基礎之後,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只要是所得相同的家戶,不論其眷口數有多少,都將繳納相同的保險費,因此,二代健保對多眷口家庭是比較有利的,負擔可以減輕許多。
由於二代健保的計費單位是「稅籍戶」(共同報稅的家人),所以,二代健保所謂的單身者,是指沒有申報扶養眷屬而自己單獨報稅之個人,並非婚姻狀態之單身者。外界誤認為未婚單身者保費負擔增加,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因為保費負擔是否增加的關鍵,在於同樣所得水準下,是否有其他眷屬共同分攤保費,如果婚姻上單身但有撫養親屬(例如:未婚的張小姐申報撫養父母),或屬所得較低之單身民眾(例如:打零工的未婚陳先生),則負擔不一定會增加,甚至可能比現在還低。
迷思四:二代健保在民眾負擔上,解決了什麼問題?
簡單的說,目前的制度是受雇者,又是單口者,負擔甚輕;無雇主又多眷口者,負擔過重,不符合社會保險的精神,又如前述,非勞動所得(資產所得)沒有納入費基,反不利於受薪階級。因此二代實施後,若除薪資所得外,沒有其他收入者及多眷口者,會減少負擔;但其他收入多者或眷口少者,可能增加負擔。二代健保是負擔重新分配,提高社會的公平;健保不虧損,也不多收費,但不能讓每個人都少交錢,不論從哪個標準而言,臺灣的健保依照顧範圍的廣泛,費率已是各國中最低者(如附表)。
迷思五:未來監理會權力過大,將會失控?
監理、費協兩會合一,是二代健保為達成健保收支連動的重要改革,是眾多學者共同的結論。合併後的監理會職權為保險費率與給付範圍之審議、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議訂定及分配等,外界對未來的監理會有權力過大之疑慮(目前多數學界認為權責過小),但在立法院審議健保法修正草案的過程中,這樣的疑慮經由充分的討論,多數委員已化解疑慮並有共識,認為應於健保法中明文規範經由監理會審議及協議所訂定事項,應由主管機關核定或轉報行政院核定;其由行政院核定事項,並應送立法院備查,目前這樣的意見已納入修正條文中。
所以,未來監理會實為各界參與健保事務及進行溝通、協商之平台,其所作成之決定仍需由行政部門核定,不至於有權力過大之虞。
迷思六:二代健保行政部門(衛生署)不再負主要責任?
健保事務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不只須對健保政策負責,並且有關於監理會審議或協議訂定之事項,也必須由衛生署核定或轉報行政院,所以未來二代健保的費率、給付範圍之審議及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議訂定及分配,衛生署都將擔負重大的責任。
況且,其他健保相關法規之訂定研修,例如健保法施行細則、醫療辦法、特約及管理辦法、審查辦法或對健保局之督導等事項,均為衛生署之法定職掌,並未因二代健保的實施而有所減輕,衛生署仍將為全民負起監督健保的職責。
迷思七:二代健保只在改革收入面,而不重視支出面的控制?
多數人從健保法修正案解讀二代健保,總會認為二代健保只在改革收入面,支出面並沒有受到重視,但其實不然。 健保實施已15年餘,支付制度改革從未間斷,也因此在醫療費用支出的管控與醫療服務提供效率的提升方面,我們都獲得了相當的成果。
譬如,實施總額支付制度,使每年健保醫療支出成長控制在一合理範圍內;支付標準導入相對值的客觀方式作調整,促進了科別平衡;另外我們也積極推動論病例計酬及住院診斷關聯群(DRG)制度、試辦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與家庭醫師制度等疾病管理與整合性照護計畫以及持續改革藥價基準等措施,以2009年為例,藥價調降150億以上。因為過去長年以來,已藉由行政的手段,進行支付制度的改革,達到減少醫療浪費與提升醫療品質的目的,並加強個別醫療院所的責任,以改變醫療行為,有效運用健保資源,增進民眾健康。因此,在二代健保的醫療面改革,就將重點集中在品質的促進,強調保險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該定期公開和健保有關的醫療品質資訊,以增加民眾的選擇能力並進而提升醫療品質。
迷思八:如何試算及比較二代健保的保險費?
健保的費率是監理會的付費者代表及醫療服務提供者代表,在行政院核定的上下限範圍內協商總額,減去政府負擔(不低於35%)及雇主負擔(約33%),餘額除以家戶總所得(以綜合所得稅申報之金額,加上不必申報者依其參加其他社會保險投保金額之設算所得)得到費率,目前評估應不高於2.7%,展望今年將有較高的經濟成長,因此所得總額可望增加,費率可能進一步下降。今年的綜合所得稅已經申報完畢,民眾可以所申報的所得總額,乘上目前所預估的費率,大約就是二代健保實施後每年應繳的健保保險費總額,再與現制所繳的年保費總額比較,比較後的結果,有些人會減少,也有些人會增加,這是一個簡單的方法,提供給大家參考。
例如,以今年家戶申報所得稅總額乘以2.7%,與目前每月所繳健保費乘以12個月相比較。如果係不用申報所得稅者,則以參加社會保險(如勞保、國民年金)之投保金額為所得計算。
二代健保計算公式:每月保費=全戶全年總所得×費率÷12。假設雙薪家庭有2個小孩,每人每月薪各5萬元,則全戶每個月的保費計算如下:50000(元)×2(人)×2.7%=2700(元)。
結論
目前的全民健保無法達成健保的永續經營,財務負擔不公,缺乏財務平衡機制,導致難於調整費率,造成財務嚴重逆差,使得自費項目增加,逐漸形成只有富者得享良好的醫療照護,二代健保與各國所有的制度一樣,不可能完美及絕對的公平,然而多數認為一代健保有相當的進步,改革必然有爭議及陣痛,尚祈社會各界支持。
引用來源
為了追求更為公平、更有效率、及更重品質的健保制度,依據眾多學者專家的研議,提出健保法修法草案,即所謂二代健保立法。改革的重點包括擴大各界參與,共同承擔健保權責;建立收支連動、公平負擔之財務體制;推動以品質為導向、論質計酬之支付制度;強化品質與財務的資訊公開透明等,這些修法重點是為解決現制問題的改革方案,也是學者專家與社會各界經歷數年討論所達成的共同主張,實有儘早實施之必要性。
二代健保修法草案經過立法院多次的公聽會討論及密集的審議,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注意與重視,並藉由媒體的報導、學術研討會的召開,許多修法議題也得到廣泛的討論,我們一直仔細地聆聽各界的意見,採納了其中許多具建設性的建議,但社會大眾對於二代健保仍有一些誤解,希望透過進一步的說明,讓民眾得到正確的訊息,瞭解二代健保的真實全貌,進而全力支持二代健保的實施。
迷思一:二代健保主要使受薪階級負擔更重?
現行健保制度是以經常性薪資為計收健保費。但近年來,經常性薪資占申報的綜合所得大約只有6成,有些人除了薪資所得,還有薪水以外的其他所得(例如:租金、利息、股票股利、分紅…等),這些薪資以外的所得並未納入現行健保的計費基礎,所以在現制下,受薪階級承擔了大部分的健保財務責任。
二代健保將健保之計費基礎,由目前個人經常性薪資所得(3.37兆),擴大為家戶之總所得,包括非經常性薪資(0.69兆)、利息、股利、租賃所得、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等(1.5兆),全部納入費基,依家戶所得之高低負擔保費;相較現制,計費基礎不再僅以經常性薪資所得為限,費基擴大的部分,非經常性薪資少,資產利得多,費率可以大幅下降,對單純受薪階級,反而是比較公平的。
迷思二:二代健保使中產階級負擔更重?
二代健保並非全然不利中產階級,因為影響保費之主要關鍵在於「眷口數」之多寡,即使是相對高薪之中產階級,在多眷口之狀況下,保費負擔不會增加,反而有下降的可能。
以月薪182,000元之受雇者為例,若無薪資以外所得者,現制下每口每年負擔保險費為33,876元(182,000×5.17%×30%×12月),若加一口就共要67,752元,加二個眷屬就超過10萬元, 4口之家年保費高達13餘萬元(182,000×5.17%×30%×4口×12月)。又如中小企業雇主及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者,現制下必須以投保金額上限(182,000元)加保,而且自行負擔比率為100%,4口之家年保費高達45餘萬元(182,000×5.17%×100%×4口×12月)。
未來二代健保,年所得約為218萬元之家庭,每年每戶需負擔之保險費約為58,968元(182,000×12月×2.7%),除單身無扶養親屬外,否則整戶之保費不會比現制增加,還會隨眷口數增加而使平均每人的保費相對減少。
二代健保因訂有計費上限(若假設以750萬為上限),按照目前的財務試算,不論收入多高,全戶最高年保費僅約20萬(750萬×2.7%),平均每月不到2萬元。
迷思三:單身者負擔一定更重?
目前全民健保是論口計費,因此眷口數愈多的家庭,保費負擔愈是沉重,以致常有家庭收入與負擔不對等之不公平現象。二代健保規劃改以家戶總所得作為保費計算基礎之後,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只要是所得相同的家戶,不論其眷口數有多少,都將繳納相同的保險費,因此,二代健保對多眷口家庭是比較有利的,負擔可以減輕許多。
由於二代健保的計費單位是「稅籍戶」(共同報稅的家人),所以,二代健保所謂的單身者,是指沒有申報扶養眷屬而自己單獨報稅之個人,並非婚姻狀態之單身者。外界誤認為未婚單身者保費負擔增加,其實並不完全正確,因為保費負擔是否增加的關鍵,在於同樣所得水準下,是否有其他眷屬共同分攤保費,如果婚姻上單身但有撫養親屬(例如:未婚的張小姐申報撫養父母),或屬所得較低之單身民眾(例如:打零工的未婚陳先生),則負擔不一定會增加,甚至可能比現在還低。
迷思四:二代健保在民眾負擔上,解決了什麼問題?
簡單的說,目前的制度是受雇者,又是單口者,負擔甚輕;無雇主又多眷口者,負擔過重,不符合社會保險的精神,又如前述,非勞動所得(資產所得)沒有納入費基,反不利於受薪階級。因此二代實施後,若除薪資所得外,沒有其他收入者及多眷口者,會減少負擔;但其他收入多者或眷口少者,可能增加負擔。二代健保是負擔重新分配,提高社會的公平;健保不虧損,也不多收費,但不能讓每個人都少交錢,不論從哪個標準而言,臺灣的健保依照顧範圍的廣泛,費率已是各國中最低者(如附表)。
迷思五:未來監理會權力過大,將會失控?
監理、費協兩會合一,是二代健保為達成健保收支連動的重要改革,是眾多學者共同的結論。合併後的監理會職權為保險費率與給付範圍之審議、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議訂定及分配等,外界對未來的監理會有權力過大之疑慮(目前多數學界認為權責過小),但在立法院審議健保法修正草案的過程中,這樣的疑慮經由充分的討論,多數委員已化解疑慮並有共識,認為應於健保法中明文規範經由監理會審議及協議所訂定事項,應由主管機關核定或轉報行政院核定;其由行政院核定事項,並應送立法院備查,目前這樣的意見已納入修正條文中。
所以,未來監理會實為各界參與健保事務及進行溝通、協商之平台,其所作成之決定仍需由行政部門核定,不至於有權力過大之虞。
迷思六:二代健保行政部門(衛生署)不再負主要責任?
健保事務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不只須對健保政策負責,並且有關於監理會審議或協議訂定之事項,也必須由衛生署核定或轉報行政院,所以未來二代健保的費率、給付範圍之審議及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協議訂定及分配,衛生署都將擔負重大的責任。
況且,其他健保相關法規之訂定研修,例如健保法施行細則、醫療辦法、特約及管理辦法、審查辦法或對健保局之督導等事項,均為衛生署之法定職掌,並未因二代健保的實施而有所減輕,衛生署仍將為全民負起監督健保的職責。
迷思七:二代健保只在改革收入面,而不重視支出面的控制?
多數人從健保法修正案解讀二代健保,總會認為二代健保只在改革收入面,支出面並沒有受到重視,但其實不然。 健保實施已15年餘,支付制度改革從未間斷,也因此在醫療費用支出的管控與醫療服務提供效率的提升方面,我們都獲得了相當的成果。
譬如,實施總額支付制度,使每年健保醫療支出成長控制在一合理範圍內;支付標準導入相對值的客觀方式作調整,促進了科別平衡;另外我們也積極推動論病例計酬及住院診斷關聯群(DRG)制度、試辦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與家庭醫師制度等疾病管理與整合性照護計畫以及持續改革藥價基準等措施,以2009年為例,藥價調降150億以上。因為過去長年以來,已藉由行政的手段,進行支付制度的改革,達到減少醫療浪費與提升醫療品質的目的,並加強個別醫療院所的責任,以改變醫療行為,有效運用健保資源,增進民眾健康。因此,在二代健保的醫療面改革,就將重點集中在品質的促進,強調保險人及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該定期公開和健保有關的醫療品質資訊,以增加民眾的選擇能力並進而提升醫療品質。
迷思八:如何試算及比較二代健保的保險費?
健保的費率是監理會的付費者代表及醫療服務提供者代表,在行政院核定的上下限範圍內協商總額,減去政府負擔(不低於35%)及雇主負擔(約33%),餘額除以家戶總所得(以綜合所得稅申報之金額,加上不必申報者依其參加其他社會保險投保金額之設算所得)得到費率,目前評估應不高於2.7%,展望今年將有較高的經濟成長,因此所得總額可望增加,費率可能進一步下降。今年的綜合所得稅已經申報完畢,民眾可以所申報的所得總額,乘上目前所預估的費率,大約就是二代健保實施後每年應繳的健保保險費總額,再與現制所繳的年保費總額比較,比較後的結果,有些人會減少,也有些人會增加,這是一個簡單的方法,提供給大家參考。
例如,以今年家戶申報所得稅總額乘以2.7%,與目前每月所繳健保費乘以12個月相比較。如果係不用申報所得稅者,則以參加社會保險(如勞保、國民年金)之投保金額為所得計算。
二代健保計算公式:每月保費=全戶全年總所得×費率÷12。假設雙薪家庭有2個小孩,每人每月薪各5萬元,則全戶每個月的保費計算如下:50000(元)×2(人)×2.7%=2700(元)。
結論
目前的全民健保無法達成健保的永續經營,財務負擔不公,缺乏財務平衡機制,導致難於調整費率,造成財務嚴重逆差,使得自費項目增加,逐漸形成只有富者得享良好的醫療照護,二代健保與各國所有的制度一樣,不可能完美及絕對的公平,然而多數認為一代健保有相當的進步,改革必然有爭議及陣痛,尚祈社會各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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